湖南省投标流程

湖南省招投标的流程如下:

招标人准备工作

项目立项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办理交易证

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

根据《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编制招标文件

填写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基本信息

系统智能匹配资质、业绩等要求,并生成数字化招标文件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资格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履行合同的能力等

资格预审结束后,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不合格通知书

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出售招标文件

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

接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人或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

抽取评标专家

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

开标

开标时间为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过程包括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定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的,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

合同签署、备案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向相关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

建议: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进行招标,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充分了解项目要求和评审标准,以提高中标概率。

评标委员会应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