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加分

研究生加分

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初试总分可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达到职称以上的考生,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初试总分可加10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可加15分。

3.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达到报考条件后,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可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加分项目不累计,如果考生满足多个项目的加分条件,则按最高项加分。加分政策旨在鼓励学生参与社会服务,促进教育公平,并吸引有志向的学生参与国家和社会建设。

需要注意的是,加分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具体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关注教育部的最新通知和相关规定,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