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强条

景观设计强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无障碍设计

主要道路、主要建筑等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连接。

防灾设施

地震烈度6度以上(含6度)的地区,城市开放绿地必须结合绿地布局设置专用防灾、救灾设施和避难场地。

古树名木保护

城市绿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必须原地保留,并留足保护范围(树冠投影外3~8m),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且不得随意更改树木根颈处的地形标高。

地形稳定性

绿地内山坡、谷地等地形必须保持稳定。当土坡超过土壤安息角呈不稳定时,必须采用挡土墙、护坡等技术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或滑坡,并应做承载力计算。

安全防护

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不得排入绿地水体。在污染区及其邻近地区不得设置水体。亲水平台等临水岸边必须设置宽2.00m以上的水下安全区,其水深不得超过0.70m。

植物选择

儿童游乐区严禁配置有毒、有刺等易对儿童造成伤害的植物。

设施安全

温室等特种园林建筑设计必须满足动物和植物的生态性要求,同时还应满足游人观赏视觉和人身安全要求,并满足管理人员人身安全及操作方便的要求。

水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