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户口怎样

办理青岛户口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购房户口

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以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收养子女户口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三投靠户口

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

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

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人才引进落户

高层次人才: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的人员。

学历人才: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人员。

技术技能人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等。

市内迁移落户

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投靠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

积分落户

没有犯罪记录,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证满1年,社保按规定连续缴满1年。

技工落户

40周岁以下,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并且有连续缴社保满1年;35周岁以下,有中级工职业资格并且有连续缴社保满2年。

稳定居住落户

在本市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