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劳动仲裁流程

长沙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以及申请仲裁的日期。

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如果决定不予受理,应说明理由。

案前调解

仲裁庭会确认是否需要案前调解以简化流程。如果不需要调解或调解后仍需开庭,则等待开庭通知。

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做缺席裁决。

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及时裁决。

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复杂可延长15天。

后续程序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

建议:

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拨打12333进行咨询,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同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据和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书和其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