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没落户
如果您的户口在迁移过程中没有落户,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
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
前往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入地派出所,请求开具一份“未落户证明”或自己写一份情况说明,并由派出所签注证明没有落户。
回原迁出地补开户口迁移证
持有上述未落户证明,回到原迁出地,请求补开“户口迁移证”或办理迁移证的延期或改签。
准备相关材料并申请落户
带上上述证明、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并提交申请落户。
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如果户口迁入手续已经提交很长时间仍未得到批准,可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咨询户口迁入的进展情况,了解是否存在相关的问题或需要补充提供的材料和手续。
申请加急处理
如果户口迁入手续迟迟未得到批准,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加急处理,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