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推免条件

深圳大学推免条件

深圳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生)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且材料齐全。

2. 申请人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 对于申请授课型研究生项目,申请者本科前3学年的平均绩点排名需在本专业前30%,CGPA不低于3.0;对于申请研究型研究生项目,本科前3学年的平均绩点排名需在本专业前20%,CGPA不低于3.5。对于申请会计学专业研究型研究生项目,还需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经验。

4. 申请人还需满足其他特定条件,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等。

5. 申请人若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并经过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的联名推荐,可不受上述学习成绩要求限制。

6. 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学制请参阅《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且接收推免生的总量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50%。

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具体详情和最新政策,请访问深圳大学官方网站或相关学院官网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