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预科班招生规则

民族预科班招生规则

民族预科班的招生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招生对象

少数民族考生,包括民考民(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参加高考)、民考汉(使用汉语参加考试)等。

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招生计划

预科班招生计划是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并非所有学校都有预科招生计划。

预科班通常在本科最低录取线下80分以内(不含民族照顾分)进行投档。

录取标准

预科班的录取标准通常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当地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本科预科)或60分(专科预科)。

招生程序

高校举办的预科班、民族班只招收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不得招收汉族考生。

录取名单需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要求

考生必须为少数民族,且在该省有招生计划。

预科班的学习通常为一年,毕业后鼓励回生源所在地或民族地区工作。

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