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办理户口条件
青岛办理户口的条件如下:
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
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
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均可迁入本市落户;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
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
专业人才落户和技能人才落户
具体条件未详细列出,但通常涉及学历、技能证书、工作年限等要求。
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
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
本市户籍人员
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通过房产落户
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
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
积分落户
无犯罪记录;
有合法固定住所;
持居住证1年;
按规定连续缴社保1年。
高级技工引进落户
具有青岛市高级技工证,年龄小于40周岁;
在青岛市区用工单位签满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缴纳青岛市社保一年以上。
亲属投靠落户
被投靠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被投靠人可申请亲属投靠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刚毕业的本科应届生在青岛有工作单位的,并且工作单位具有自己的集体户,可落户青岛;
毕业多年的本科生具有“干部身份”可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
毕业多年的专科生与青岛市用工单位签约3年并交纳社保满3年可以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