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集体户口购房条件
西安集体户口购房条件如下:
限购政策
西安市集体户口按照本地户口购房政策执行,即在限购区域内,集体户口居民家庭最多拥有2套住房(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落户要求
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社保或个税缴纳
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或已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或个税。
无房记录
将“刚需家庭”无住房转让记录的年限要求调整为购房前48个月。
其他要求
如果购房人已经拥有房屋,则不得再购买第二套住房。
集体户口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才可以。
如果是被委托购房的,需要有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要件。
建议:
集体户口居民在购房前应仔细了解并确认自身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以确保购房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