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幼儿园教育总目标
我国幼儿园教育总目标
我国幼儿园教育的总目标是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这一目标体现了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并特别强调在幼儿阶段,身体的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健全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具体到教育目标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身体发展:
促进幼儿身体的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智力发展:
通过适宜的教育方法,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培养基本的思维能力和学习能力。
品德教育:
教育幼儿理解和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同情心和责任感。
情感与审美:
培养幼儿爱父母长辈、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以及感受和欣赏美的事物。
幼儿园教育不仅关注幼儿的全面发展,同时也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即担负着保育教育儿童及为方便家长服务的双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