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取费定额

景观设计费的定额标准如下:

城市公共绿地、公园与风景区园林景观设计计费单价

片景、风景林、大面积的生态绿地:13-8元/平方米

公园等工程:28-15元/平方米

郊野公园、森林公园等一般标准:28-15元/平方米

城市中心区公共绿地、城市公园(除景观小品外的建、构筑物):318-35元/平方米

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计费单价

城市广场、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含四星级以上酒店)、商业中心区道路:28-56元/平方米

非重点城市广场、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含四星级以下酒店)等:215-25元/平方米

城市道路景观设计计费单价

包含高速公路、非城市主干道、以绿化为主的道路:6-10元/平方米

城市主次干道、综合性道路:12-18元/平方米

居住区景观设计计费单价

高等标准居住区:25-50元/平方米(含别墅、花园洋房、高档高层住宅等)

中等标准居住区:15-25元/平方米(含经济适用房、还迁房、安置房等)

一般标准居住区:10-15元/平方米(景观工程单方造价在150元以下的项目)

其他说明

设计费单价可根据设计面积大小上下略做浮动。

样板区域原则上按高等标准居住区计费。

景观工程单方造价在250元以上的项目,设计费可按照工程总造价的5%-10%进行取费,也可按15元/㎡-18元/㎡进行取费,特殊文化主题可按18元/㎡~35元/㎡进行取费,屋顶花园按工程总造价的10%或15元/㎡~25元/㎡进行取费,也可按2002年《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进行取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上下浮动20%)。

这些定额标准适用于不同类型和规模的景观设计项目,具体费用可能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