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
深圳的保障房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年满35周岁,且为单身居民。
申请人需参加深圳社保并累计缴费5年以上,若符合深圳人才引进政策,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无年龄限制。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未正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未在此三个区拥有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若有违反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填写《深圳保障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流程:
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住房、收入、社保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市住房保障部门。
审核合格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及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公开。
选房与签约:
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保障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廉租住房和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或单身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或相关政府网站的公示信息,以便及时了解申请进度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