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失业金申请流程

杭州失业金的领取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办理停保手续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应办理社保停保手续,并将申报资料报送至职工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失业人员本人应在单位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经办机构审核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定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核准失业保险金的次月起开始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自核准的次月起,每月10日、11日(节假日顺延)携带《就业创业证》、本人私章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确认失业状态。经确认后,每月22日起失业人员可持社保卡金融账户领取失业保险金。

注意事项

失业人员超过60天不办理失业登记的,视同已重新就业。

无正当理由的,连续2个月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按规定予以保留。

建议:

失业人员应尽早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确保在失业期间能够按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确保提供的资料准确无误,以便顺利完成申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