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区两个物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因此, 一个小区存在两个物业公司是不合法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如果一个小区有两个物业公司,会导致物业管理混乱,增加业主负担,并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

1. 业主委员会应通过合法程序,选聘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来管理小区,确保物业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2. 如果确实存在多个物业公司的情况,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相关部门介入处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