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深度应满足

景观设计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保留的原有地形、地物:

包括保留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需保留的文物、植物、古树、名木的保护等级及保护范围、水系等。

场地内地上建筑物性质、层数、体形、高度、外饰面材料、色彩、主要出入口位置:

详细描述场地内现有建筑物的特征和布局。

地下建筑的范围及覆土厚度:

说明地下建筑的分布范围及其覆土厚度,以确保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景观设计在尊重和保护现有环境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规划和设计,创造出既美观又实用的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