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智慧工地申报条件

南京智慧工地的申报条件如下:

总体要求

根据全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在本市行政区域一定范围内,围绕工业化、信息化、智能化“三位一体”的总体思路,全面推广智能建造技术在建设项目中的应用,打造高质量、有特色的智能建造应用场景,促进区域智能建造产业集聚和持续协调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基本条件

推进区域范围、计划、方案及预期成效:有明确的管理部门、健全的组织机构和针对性的保障措施。

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或项目数量不少于10个,创建市级及以上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不少于5个。

企业培育:培育与智能建造相关企业不少于5个,创建市级及以上智能建造试点企业不少于2个。

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从事智能建造相关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部品生产、智能装备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等企业。

基本条件

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办公、生产和研发场所。

在企业规模、技术团队、标准体系、研发投入、拥有有效知识产权数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提供已取得相关质量管理、安全、健康和环境等体系认证及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