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研究生引进政策

兴国县研究生引进政策

兴国县为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制定了以下政策:

招聘目的

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

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招聘流程

面试之前,若某学科应聘人数不足,剩余名额可调剂用于其他学科,前提是招聘岗位有空缺编制。

招聘岗位及条件 (以高中为例):

高中语文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年龄40周岁以下。

具备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学科为语文或专业代码为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

高中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