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研究生引进政策
兴国县研究生引进政策
兴国县为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制定了以下政策:
招聘目的
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
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招聘流程
面试之前,若某学科应聘人数不足,剩余名额可调剂用于其他学科,前提是招聘岗位有空缺编制。
招聘岗位及条件 (以高中为例):高中语文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年龄40周岁以下。
具备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学科为语文或专业代码为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
高中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