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残疾鉴定标准

杭州的残疾鉴定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的地方实施细则,具体标准如下:

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劳动能力、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等相关内容划分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到十级分别为15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本人工资。

残疾等级的具体标准

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