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农村户口

关于西安农村户口的相关信息如下:

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西安市已经实行了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称为居民户口。

迁入农村地区的条件

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需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申请落户所需材料

需要提供当地村委会开具的名下无宅基地证明。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五区二县的群众,须在本市城六区工作,且符合一定条件(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等),。

非西安市户籍的群众,须办理西安市城六区的居住证。

其他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