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疫情期间餐饮工资

在疫情期间,上海的餐饮工资发放应遵循以下规定: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发放

疫情期间,企业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发放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

若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生活费发放

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调整薪酬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稳岗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建议

企业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职工在疫情期间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职工也应了解自身权益,如有疑问或困难,可及时与企业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