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液化气整改措施

针对餐饮液化气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全面排查隐患

各地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立即排查餐饮场所安全用气情况,检查用气场所是否具备安全用气条件、是否存在燃气泄漏现象、是否使用过期或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私自改动燃气管道、是否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

彻底整治隐患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边排边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供气,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使用工业丙烷、“环保油”等危化品用作燃料的,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应急管理部门。

加强执法处罚

按照《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各地要对涉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将违法行为线索移送公安部门,提请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防治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威慑。

提高安全使用意识

要充分利用瓶装液化气安全宣传海报、安全使用小手册、电视广播媒体等各种宣传渠道,加大瓶装液化气安全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用户正确、安全使用瓶装液化气,提高其规范使用燃气的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发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在排查工作中疏忽大意、弄虚作假并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用户应做到“4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