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餐饮不开发票

杭州餐饮不开发票是 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也有权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且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如果商家拒绝提供发票,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12315进行投诉:

消费者可以致电12315进行投诉,这是全国统一的消费者投诉热线。

向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投诉:

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前往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向税务部门举报:

消费者还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无论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还是亲自前往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商家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因此,如果发现杭州的餐饮店不开发票,消费者应积极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商家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向消费者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