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餐饮 > 批发零售餐饮纳限条件 批发零售餐饮纳限条件如下: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这些条件适用于法人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企业需要满足上述收入标准才能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并享受政策扶持及推动企业发展。建议企业确保其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相应标准,并及时完成申报材料准备和提交,以便顺利纳入限额以上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