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多收费用怎么处罚

餐饮店多收费用的处罚依据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体处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餐饮店如果擅自提高商品价格,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受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

餐饮店如果存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也将受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餐饮店多收费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要求餐饮店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

如果餐饮店的行为构成欺诈行为,例如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解产品的性质、功能、用途等,而多收了消费者的钱,那么商家就有误导消费的欺诈行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

商家如果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可能会受到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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