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测绘职责

行政测绘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起草测绘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拟定测绘事业发展规划。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国基础测绘规划、计划。

拟定测绘行业管理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组织和管理全国性或重大测绘项目

负责基础测绘、国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不动产测绘、应急测绘、地理国情监测等。

建立健全和管理国家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建立统一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

提供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

制定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国家标准和要求。

规范测绘市场秩序

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

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