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红酒背景

法国红酒是指法国出产的葡萄酒,其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公元前6世纪,当时古希腊人开始在法国南部种植葡萄并酿造葡萄酒。随后,罗马人进一步推动了法国葡萄酒业的发展,在各个产区建立了葡萄园和酿酒作坊。到了中世纪,教会成为法国葡萄酒业的主要推动力量,修道院成为葡萄酒生产和贸易的中心。

1855年,世界万国博览会在巴黎举行,法国正值拿破仑三世当政。三世国王想借巴黎世界博览会的机会向全世界推广波尔多的葡萄酒,而且想让全国的葡萄酒都来参展。于是,他请波尔多葡萄酒商会筹备一个展览会来介绍波尔多葡萄酒,并对波尔多酒庄进行分级。这无异于去捅一个马蜂窝,因为那些酒庄个个都很自以为是,然而胜出者只能有一个。于是波尔多商会把责任推托给一个葡萄酒批发商的官方组织Syndicat of Courtiers,让他们将所有酒庄分为5级,每个吉伦特区的红酒生产者都包括在其中一个级别里。两周后,Syndicat of Courtiers拿出了他们的分级,包括58个酒庄,1个超一级,4个一级,12个二级,14个三级,11个四级和17个五级。

法国红酒以用新鲜葡萄果实或果汁,经完全或部分酒精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法国法律将法国葡萄酒分为4级:法定产区葡萄酒(AOC)、优良地区餐酒、地区餐酒、日常餐酒。其中,法定产区葡萄酒占全部产量的35%,优良地区餐酒占2%,地区餐酒为15%,日常餐酒为38%。

法国最古老的超一级酒庄是吕萨吕斯酒堡。法国红酒的存储条件要求尽量存储在避免光照和适宜温度的空间里。

法国拥有多样化的气候和土壤条件,这使得其不同产区能够生产出风味各异、品质卓越的葡萄酒。法国的主要葡萄酒产区如波尔多、勃艮第、香槟、罗讷河谷等,都是由于其独特的自然环境而成为酿酒圣地。

法国葡萄酒产业受到了严格的法律规定和产区控制,其中AOC制度是最为重要的产区控制手段之一。

综上所述,法国红酒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而且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产区控制,确保了其卓越的品质和独特的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