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餐饮环评要求
北京餐饮环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选址与建设要求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底层和住宅楼内设立餐饮项目。
新建餐饮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如居民、学校、医院等)的边界水平间距不得小于9米。
炉灶必须使用燃气或电能等清洁燃料。
必须设置收集处理油烟、异味的装置,并通过专门的烟囱排放,专用烟囱的高度应高于周围20米内的居民建筑。
油烟排放要求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油烟净化设备应定期维护清洗,一般至少每三个月清洗一次,烧烤类或对环境敏感目标有影响的餐饮项目则至少每月清洗一次。
禁止无规则排放,油烟排放不得通过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排放。
油烟排放口的采样点设置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排放口高度及与敏感目标的水平间距也应符合一定要求。
噪声与振动控制要求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选用低噪声设施,并采取减振措施。
噪声排放标准应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具体限值根据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和昼夜间时段有所不同。
振动控制标准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废水处理要求
废水应经隔油或残渣过滤措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周围无市政管网的,应将废水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废物不得排入下水道。
环评办理程序
先到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手续,环保部门会根据项目情况、选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需要提供什么等级的环评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报告表必须由有资质的环境评价机构编制,编制单位会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环境影响登记表可由建设单位自己填写。
最后,将环评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
这些规定旨在控制和减少餐饮业对环境的污染,改善城市区域环境质量,引导和促进餐饮业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建议餐饮企业在开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