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人员未佩戴口罩处罚
对于餐饮人员未佩戴口罩的处罚标准如下:
个人未佩戴口罩
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免费提供口罩
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给员工免费提供口罩且拒不改正
可能会面临更高的处罚,具体金额没有明确说明,但通常会在上述基础上加重处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佩戴口罩,以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建议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员工的健康安全,并避免可能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