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支持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聚焦武汉市重点产业及未来产业发展需求。

支持对科技企业、高校院所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形成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并投入市场应用和产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组织方式

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由各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荐。各区推荐指标详见附件1。

支持对象和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项目主要推动产业带动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完成小试形成样品样机的科技成果,经中试进入产业化开发或直接进入产业化开发,开展示范应用并尽快形成产业规模。

项目的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项目的总体技术与其它同类产品相比具有良好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并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前景。具体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项目须在我市相关区落地。重点支持在汉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等创新主体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到企业或孵化成企业的项目,以及我市企业自研形成重大突破性科技成果并自行转化的项目。

政策亮点

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