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在职双证研究生学位证书补办成功后是否需要重新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在我国,社科院在职双证研究生学位证书是众多在职人员提升自身学历和能力的途径之一。然而,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部分人员在办理学位证书时可能会遇到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社科院会为这些人员提供学位证书补办服务。那么,社科院在职双证研究生学位证书补办成功后,是否需要重新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答。

一、学位证书补办流程

  1. 申请:学位证书丢失或损坏的人员需向社科院研究生院提出补办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材料:社科院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

  3. 缴费: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按规定缴纳补办费用。

  4. 制作证书:社科院研究生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制作新的学位证书。

  5. 领取证书:新证书制作完成后,申请人可前往社科院研究生院领取。

二、学历证书原件是否需要重新提交

在学位证书补办过程中,学历证书原件是否需要重新提交,主要取决于以下两点:

  1. 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的关系

学位证书是对申请人已获得相应学位的证明,而学历证书是对申请人已完成相应学业的证明。在社科院在职双证研究生教育中,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在补办学位证书时,学历证书原件是作为证明申请人已获得相应学位的重要依据。


  1. 社科院相关规定

根据社科院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学位证书补办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在领取新证书时,申请人只需出示身份证即可。由此可见,学历证书原件在补办学位证书过程中并非必须提交。

综上所述,社科院在职双证研究生学位证书补办成功后,一般不需要重新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除外:

  1. 学历证书原件丢失:如果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丢失,需要先办理学历证书复印件的公证手续,然后再提交给社科院研究生院。

  2. 学历证书信息变更:如果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信息发生变更(如姓名、专业等),需要重新提交学历证书原件进行核实。

  3. 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下,社科院研究生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如学位证书补办过程中发现其他问题等。

总之,社科院在职双证研究生学位证书补办成功后,一般情况下不需要重新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但在特定情况下,申请人仍需按照社科院研究生院的要求,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希望本文对广大在职研究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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