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博士申请规定
清华博士申请规定
清华大学博士生的申请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博士生;
本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非全日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相关招生简章;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报名申请
申请人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