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安全规定
餐饮服务安全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并在醒目位置悬挂。
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保持一致。
从业人员管理
从业人员需取得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加工操作时规范佩戴口罩、帽子。
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患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加工制作场所
布局合理,无污染源,卫生间不得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
防鼠、防虫、防尘设施完备,用水设备排水管接入地沟部位,所有管道穿墙部位要封闭。
加工用具与设备
加工用具须生熟分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保持食品加工和就餐场所卫生整洁。
配备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消毒设备,保证消毒设备正常运转,并如实填写消毒记录。
食品原料与储存
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禁止使用腐败、霉变、过期食品原料。
食品与非食品混放贮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离、分类、分区、离墙、离地贮存。
食品原材料要按照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使用,预包装食品应存放在与产品外包装要求温度一致的环境。
食品加工与温度控制
不得超负荷提供餐饮服务,控制好食品加工温度和时间,保证食物烧熟煮透。
食品冷藏应分类,并标注明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卫生与清洁
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食(用、工)具每餐用后应洗净、消毒、并保持洁净,洗涤程序为“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有害生物防治
配备防鼠、防虫、防尘设施,确保设施完备。
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与废弃物处理,防止有害生物滋生。
食品安全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责任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法律责任。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餐饮服务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并提升餐饮服务质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