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占地赔偿标准
郑州市的占地赔偿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费
市区内特定区域:如建成区(西三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北三环以南及南三环以北围合的区域)内的刘寨街道办事处、长兴路街道办事处、西流湖街道办事处等多个区域,土地补偿标准为225,000元/亩。
其他区域:榆林社区、西刘庄社区、南岗社区等,土地补偿标准为163,000元/亩。
安置补助费
具体标准由郑州市及辖区下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若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具体标准由郑州市及辖区下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住宅房补偿
货币补偿: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产权调换:若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若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安置房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
非住宅房补偿
依据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性质、用途,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