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测绘计算标准

房屋测绘行业的计算标准主要遵循以下几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

该规范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和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及毗邻居民点的房产测量。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也可以参照执行。房产测量标准中以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

《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住宅用房房产测绘收费标准为1.36元/平方米,商业楼用房房产测绘收费标准为2.04元/平方米,多功能综合楼用房房产测绘收费标准为2.72元/平方米。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

这一规范全面覆盖了从项目概述、适用范围、引用文献,到基本原则、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要素测定、制图、面积计算、动态监测,再到成果审核接收的全过程。其中,建筑面积计算准则包括:

单层建筑不论高度,按一层计算,承重墙按外墙至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柱支撑的按柱边外包面积。含部分多层且层高超2.2米的,二层及以上单独计算。

多层建筑的总面积是各层面积总和,首层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其余层同理。

结构或层数不一的建筑,可分别计面积。

地下空间如地下室及其出入口,按上部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

坡地建筑的架空层,高度超2.2米的计入面积。

通道、门厅、有回廊的,按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计。

楼梯间、电梯井等不论高度,按自。

结合以上标准,房屋测绘面积的计算主要依据房屋的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1.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含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4.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5. 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6. 房屋结构(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建议在实际测绘过程中,参照最新的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确保测绘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