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报考社区工作者条件
南京报考社区工作者的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制度。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团结协作,甘于奉献。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经学信网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同等条件下,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具有建邺区户籍的人员优先,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优先,具有参与基层治理、志愿服务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优先。
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勇于接受新挑战。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禁止情形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