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规定
南京市的医保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职工医保
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性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
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8%,个人缴纳2%。
最高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和大病保险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门诊统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具体待遇标准见表。
住院待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具体待遇标准见表。
城乡居民医保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未在集中缴费期内按时缴费的,将会有待遇享受等待期。
筹资标准:
老年居民:个人缴费560元,财政补助1300元,共计1860元。
其他居民:个人缴费660元,财政补助1220元,共计1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