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疫情防控主管单位
餐饮疫情防控的主管单位包括 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商务局等。这些单位需要落实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疫情防控措施。具体工作包括:
加强集体聚餐管控:
强化村居(社区)网格化管理,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举办者责任,强化村居(社区)群体性聚餐活动管理,及时掌握辖区操办聚餐活动情况,动员取消宗亲聚会、祭祖、庙会等各类民间大规模聚餐活动,引导村民简办“红白事”的集体聚餐,防止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检查餐饮经营户: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康保、黄学辉带队检查餐饮经营户,确保餐饮环节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
发布指导意见:
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指导意见进行防控。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餐饮行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有效减少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