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冷藏冷冻标准

餐饮冷藏冷冻标准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各类商品的温度要求

冷却畜禽肉、冰鲜水产品、植脂奶油蛋糕、配餐、果汁、酸:在冻结点以上——4℃。

冷冻畜禽肉、水产品、冷冻果汁、冷冻饮品、冰蛋、速冻蔬菜、冷冻调制食品:≤-18℃。

冰淇淋:≤-23℃—-25℃。

金枪鱼:≤-50℃。

运输温度:≤-45℃。

蔬菜、水果、巴氏杀菌奶、冷藏鸡蛋、蛋液、调制熟肉、冷藏盒饭、含奶蛋糕、蛋糕胚、豆制品:在冻结点以上——7℃。

特定食品的冷藏温度

鲜鱼:最佳冷藏温度为零下3度,可以贮存7-10天;温度在-1-0℃之间,鲜肉可保留5~7天;鱿鱼在-20℃以下冷冻可贮存1年以上。

贝类、蛏和牡蛎:可以在塑料袋套装后装箱,在-18℃至-25℃的低温冷藏库中贮存。

蔬菜和水果的贮藏适宜温度

大白菜和土豆:适宜在-15℃左右保存。

番茄:适宜在11℃至13℃的温度下保存。

预包装冷藏、冷冻膳食生产经营卫生规范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

发布日期:2017-09-12。

实施日期:2018-01-01。

颁发部门: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食品在冷藏和冷冻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防止食品变质和细菌滋生。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这些标准执行,以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