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厨房标准

餐饮厨房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厨房面积与设施要求

厨房面积最小不能低于8平方米。

必须有上下水设施,至少配备3个洗涮池。

配备密闭的餐具保洁橱和餐具消毒设施。

墙壁、顶棚及地面应使用防水防滑材料装饰。

必须有防蝇、防尘等设施。

需要有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如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废水处理、垃圾存放等。

卫生与安全设施

必须拥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的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厨房布局和加工流程应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的厕所、粪池25米以上。

加工经营面积小于25平方米的小餐饮店厨房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室内层高在2.5米以上,厨房与就餐区有完整的物理隔断,厨餐比不小于1∶2(火锅店不小于1∶3),严禁临街门前设灶。

装修标准

墙面要选用防水抗菌性能好的材料,地面要使用防滑、易清洁的材料,天花板要平整、无尘、易于清洗。

排水系统和通风设备要畅通有效,以避免油烟和异味。

设备选择与安装

操作台面用不锈钢材料加贴,灶台、工作台台面用瓷砖或不锈钢材料贴面。

选择和安装设备时,需要考虑到不同的烹饪方式和食材种类,设备的品质和性能对于食品制作的质量和效率都有很大的影响。

其他要求

炉膛采用δ= 热轧钢板;砌优质耐火砖。

每个炉头位配一个摇摆水龙头(不包括平头炉)。

广东中压风机。

炉发热量、蒸柜部分、煲仔炉部分等都有具体的技术参数要求。

中央厨房标准

由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具有独立场所和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者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给本单位连锁门店。

以上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规定有所差异,建议根据当地的具体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