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住宿票不能抵扣进项
餐饮住宿票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可以。以下是具体的抵扣规则:
住宿费
出差住宿:企业员工出差期间取得的住宿费,如果是为了生产经营活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交际应酬:接待客户等交际应酬发生的住宿费,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员工福利: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住宿费,如果属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餐饮费
一般餐饮:企业购进的餐饮服务,无论是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业务招待:企业用于业务招待的餐饮费,如果符合相关税法规定,并且有相应的扣除比例限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员工培训:企业发生的真实合理的培训活动项目,将餐饮支出与其他培训支出合并开具培训费发票,并且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建议
出差住宿:在安排出差时,应尽量选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住宿服务,以确保进项税额能够顺利抵扣。
交际应酬:若发生交际应酬,建议将费用计入业务招待费,并确保符合相关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
员工培训:在组织员工培训时,应合理规划培训费用,将餐饮费用与其他培训费用合并开具专票,以便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