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录取原则是什么?
2020年山东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 具有我国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
- 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 符合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招生程序
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审核材料: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科研成果等。
考试: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a. 初试:初试科目为英语和政治理论,满分分别为100分。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b. 复试: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综合考核和面试。专业综合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研究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力、沟通能力等。
录取: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因素,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录取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德才兼备:考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
按照成绩排序: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相加,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优先考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或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平台的导师招收的考生。
鼓励跨学科报考:鼓励考生跨学科报考,拓宽学术视野,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优先考虑具有突出科研成果、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的考生。
优先考虑具有良好工作表现和较高社会评价的考生。
特殊情况考生:对于具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学校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四、其他事项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初试和复试,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拟录取名单将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被录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学校对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规定,适时调整招生录取原则,以适应学校发展需要。
总之,2020年山东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进行,力求公平、公正、公开,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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