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装配式建筑要求

西安装配式建筑要求如下: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

探索建筑品质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装配式建筑发展之路,打造门类齐全、布局科学、供需平衡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

分阶段目标

推广发展期(2021—2022年)

初步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体系,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

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鄠邑区等积极推进区域内民用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2021—2022年不低于30%、2023—2024年不低于40%、2025年不低于50%。

周至县、蓝田县等鼓励推进区域内民用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2021—2022年不低于15%、2023—2024年不低于20%、2025年不低于30%。

普及应用期(2023年至2024年)

持续完善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监管体系。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