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施工企业信用分

南京市施工单位的信用分主要根据《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统一标准(市场)》进行评定,该标准详细列出了企业市场行为内容及其评分标准和加分、减分项。信用分的使用在建筑市场活动中非常重要,例如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可以作为参考依据。

信用分的评定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政府及主管部门表彰

获得国务院表彰的每项+10分。

获得住建部及江苏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每项+8分。

获得省级主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表彰的每项+6分。

获得市主管部门表彰的每项+4分。

协会表彰

获得国家级行业协会表彰的每项+6分。

获得省级行业协会表彰的每项+4分。

获得市级行业协会表彰的每项+2分。

通报表扬

获得国家主管部门市场监管、专项检查、巡查通报表扬的每项+8分。

获得省主管部门市场监管、专项检查、巡查通报表扬的每项+6分。

获得市主管部门市场监管、专项检查、巡查通报表扬的每项+4分。

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公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企业在建筑行业无严重不良行为和行政处罚的,按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1~3分。

重要贡献

参与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等重大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并文件确认的,每起+2分。

在建筑市场监管中配合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做出重要贡献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每起+1~4分。

参与市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等重大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并文件确认的,每起+4分。

工程业绩

业绩备案考评得分(见附表)+0~10分。

减分

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起-10分。

受到国家主管部门市场监管、专项检查、巡查通报批评的每项-10分。

信用分满分为100分,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信用分可以按相应系数进行折算。例如,某企业主营业务资质为施工总承包,本期信用分为100分,在参与装修工程招投标时,信用分按0.9系数折算为90分;参与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投标时信用分不折算,仍为100分。

建议:

施工单位应注重提升自身的市场行为,积极参与政府及行业协会的表彰活动,以及在重大活动中做出积极贡献,以争取更高的信用分,从而在招投标过程中获得更多优势。同时,企业应严格遵守行业规定,避免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