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自己办理户口
在青岛办理户口,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落户途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学历落户
应届生落户:派遣期内的应届生可办理。
人才引进: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办理。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
购房落户
购房落户:在市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稳定的经济来源证明等。
投靠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父母可投靠子女。
子女投靠父母:子女可投靠父母。
夫妻投靠:夫妻可相互投靠。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籍无业证明、投靠亲属关系证明等。
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无犯罪记录,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证满1年,社保按规定连续缴满1年的人员。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等。
技工落户
技工落户:40周岁以下,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并且有连续缴社保满1年的人员。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
稳定居住落户 (租房落户):稳定居住落户:
在本市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产权房屋证件、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等。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途径,并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