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个体户纳税标准

西安个体户的纳税标准主要根据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以及经营情况(是否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来判定。以下是具体的纳税标准:

查账征收

增值税 :按销售收入的3%交纳。

附加税费

城建税:按实际交纳的增值税交纳,经营地址市区的税率为7%,县、镇的税率为5%,农村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交纳的增值税交纳,税率为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交纳的增值税交纳,税率为1%。

个人所得税:

按个体工商户年经营所得扣除24000元费用后的余额缴纳,实行5%-35%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2000元。

核定征收

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即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具体标准如下:

增值税:

普票1%、专票1%或3%。

附加税费

城建税:增值税的7%。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