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垃圾分类标准

深圳的垃圾分类标准如下:

可回收物:

包括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等,如平板玻璃、玻璃瓶、易拉罐、塑料桶、旧书、纸箱、床垫、沙发、衣柜、衣服、背包、书包、电视机、洗衣机、冰箱、平板电脑、手机等。

厨余垃圾:

容易腐烂的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如剩饭剩菜、蛋壳、菜帮菜叶、茶渣、果皮等。

有害垃圾:

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垃圾,如废电池、废灯管、家用化学品等。

其他垃圾:

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尘土、破损的花盆、毛发、烟头、旧毛巾、已污染的纸巾等。

以上分类标准自2020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并根据深圳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的特性及处理利用方式,由主管部门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