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测绘行为怎么处罚

针对黄山测绘行为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地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处罚措施:

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从事测绘活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

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

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审图号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警告

没收违法地图和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未在地图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或未按规定送交样本

责令改正

警告

罚款

最终向社会公开的地图与审核通过的地图内容及表现形式不一致,或互联网地图服务审图号有效期届满未重新送审

责令改正

警告

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测绘成果

由县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可以并处复制、转让、转借测绘成果价格三至五倍的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或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

警告

责令改正

罚款

没收相关设备

测绘项目的招标单位让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中标,或让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中标

责令改正

罚款

中标的测绘单位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测绘资质等级

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这些处罚措施旨在规范测绘行为,维护测绘市场的秩序,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测绘活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