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食堂管理规定细则

食堂管理规定细则如下:

厨房工作人员健康与卫生

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员工严禁从事厨房工作。

工作人员需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不留长指甲,禁止上班吸烟饮酒和随地吐痰。

炊事人员必须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工作衣、帽),讲究公共和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戴口罩。

食品采购与索证

采购人员应学习相关法律规定,熟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采购食品时,必须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核查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

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食品库房管理

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食堂工作管理

食堂管理实行“主管负责制”,由食堂主管全面负责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等,并承担相应责任。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全体员工提供一日三餐,采购要精打细算,避免浪费。

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味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就餐管理

在职工食堂搭伙的所有职工要缴纳搭伙费,具体收费标准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食堂原则上提供早餐与中餐,但可以为特殊情况的人员提供晚餐,需提前申请。

各处室如有来客需在职工食堂搭伙的,3人(含)以下当天向办公室申请,3人以上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卫生与消毒

每周一次食堂卫生大扫除,违者罚款20元/次。

食堂餐厅应保持干净卫生,地面无垃圾纸屑堆放,每天必拖、扫、冲洗地面、墙裙并保持卫生,违者罚款20元/次。

操作间地面无垃圾堆放,灶台干净卫生,炒菜前后清擦干净,保持灶台、瓷砖无油脂,违者罚款50元/次。

食物做到生熟分开,切菜前后要求场地干净,并保持卫生,违者罚款20元/次。

生菜、瓜果必须上架存放,检菜后要马上清扫,做到场地无垃圾堆放,违者罚款20元/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服务时间要求穿戴工作服帽,违者罚款20元/人次。

销售干脆入口食品时,必须运用售货工具,违者罚款20元/次。

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设备与贮藏

食堂运用的冰柜设备,做到每周清洗一次,保证冰柜无异味。冷藏食品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违者罚款20元/次。

食堂销售食品运用后的菜盆、碗筷必须当时清洗和消毒,然后方可运用,违者罚款20元/人次。

原辅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直接堆放于地面,成品和调味辅料不能空存放。冰箱要定期清理,生熟食品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