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平米为小餐饮用房

关于小餐饮用房的面积标准,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60平方米以下:

根据《大庆市食品小经营核准管理办法》,小餐饮(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是指有固定食品加工制作场所,规模小,条件简单,从业人数少,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 6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

150平方米以下: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小型餐馆是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 150平方米以下(含150平方米),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馆。

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虽然上述标准提供了一个大致的参考范围,但具体面积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综上所述,小餐饮用房的面积标准主要依据地区政策而定,但通常认为6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可以被视为小餐饮用房。如果需要更详细或具体的指导,建议咨询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